鼓勵產品創新
對我縣新產品首張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30萬的獎勵,通過創新醫療器械產品通道審批成功的第三、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150萬元、80萬元的獎勵,體外診斷試劑類產品按產品族認定。(注:體外診斷試劑產品如生化診斷、免疫膠體金診斷、分子(PCR)診斷等同系列的產品族分別視為一張證。)
對第三、二類醫療器械完成注冊檢驗的,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檢驗費用,給予5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第三、二類醫療器械完成臨床試驗的,根據企業實際發生的試驗費用,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對生產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首次通過美國(FDA)注冊、歐盟(CE)認證、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韓國(KFDA)注冊的第三、二類醫療器械,每個證書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15萬元的獎勵。
鼓勵產品提升
鼓勵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圍繞產品品質升級開展創新研究,經國家、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項目成果,對企業在產品認定過程中實際支付的三類產品注冊變更費用給予全額補助,二類產品給予50%補助。
鼓勵企業創新驅動
對省級認定的國內、省內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項目,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首臺(套)產品應用企業,給予采購額10%、不超過300萬獎勵。